“如果您同意,我们可先安排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我们审查后可置换调解书,送达即生效,就不用再跑一趟来开庭了。调解不成也不要紧,不影响您继续走仲裁程序。”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向前来提起仲裁的当事人耐心讲解“调解前移”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自3月上旬至今,济南某电力公司的多名职工陆续前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涉及金额达80余万元。市仲裁院及时研判,对这种涉及人员较多、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且双方诉求差距不大的案件启用了“调解前移”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依托“工会+仲裁”调解对接机制,协调市总工会指派律师在立案阶段前介入,及时给予释法析理,促成双方快速达成调解协议。然后由市仲裁院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当场受理调解协议的审查申请,确认形式内容均合法有效后,制作形成调解书即时送达,当场生效,且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对这种“低成本”“ 高效率”的争议化解新模式均表示满意。最终23名职工与该公司在案前握手言和,历时仅半个月。近年来,市仲裁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和“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积极谋划,大胆创新,立足自身职能优势,与市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动,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和派驻工会仲裁庭等不同形式,案前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在减少人民群众诉累,提升办案质效,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等多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尤其对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劳动争议的“少见面”+“短平快”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仲裁工作的双赢。
“如果您同意,我们可先安排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我们审查后可置换调解书,送达即生效,就不用再跑一趟来开庭了。调解不成也不要紧,不影响您继续走仲裁程序。”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向前来提起仲裁的当事人耐心讲解“调解前移”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
自3月上旬至今,济南某电力公司的多名职工陆续前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涉及金额达80余万元。市仲裁院及时研判,对这种涉及人员较多、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且双方诉求差距不大的案件启用了“调解前移”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依托“工会+仲裁”调解对接机制,协调市总工会指派律师在立案阶段前介入,及时给予释法析理,促成双方快速达成调解协议。然后由市仲裁院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当场受理调解协议的审查申请,确认形式内容均合法有效后,制作形成调解书即时送达,当场生效,且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对这种“低成本”“ 高效率”的争议化解新模式均表示满意。最终23名职工与该公司在案前握手言和,历时仅半个月。
近年来,市仲裁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和“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积极谋划,大胆创新,立足自身职能优势,与市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动,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和派驻工会仲裁庭等不同形式,案前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在减少人民群众诉累,提升办案质效,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等多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尤其对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劳动争议的“少见面”+“短平快”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仲裁工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