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2-0002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组配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2-24成文日期:2022-02-24
- 标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5号)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局管各单位:
现将《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全市人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济委﹝2021﹞16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济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人社”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人社领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市人社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强省会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重要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市人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全面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三)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政策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打造黄河流域国家级人力资源人力资本产业园、省会经济圈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等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人事人才方面政策法规,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政策,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普及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部署的工作任务,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监管精准化水平,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增加多元化普法渠道,进一步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1月至3月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制定落实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2025年8月)。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局管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推进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全面完成“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把普法作为重要环节做出具体部署。二是把普法融入政策法规制定全过程。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理解力。政策法规公布后,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具体内容、权利义务和权利救济方式等。三是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主动作为,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人社政策法规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要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四是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等过程中,普及相关政策法规,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向群众进行法律解读,弘扬法治精神。
(二)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组(委)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二是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三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针对性普法。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六进”。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推进“人社政策法规进技校”,提高技工院校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水平。针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创新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开展智慧普法。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健全新媒体普法的工作机制,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二是创新普法产品和形式。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动漫微视频等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政策。三是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将常态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选拔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四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普法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全市人社系统要形成职责明确、高效运转、配合有力的大普法格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等,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压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确定一各普法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定期将工作情况报送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指导监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