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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举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宣贯活动
发布日期:2021-06-0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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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已一周年,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5月份为全国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等法定制度,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5月28日下午,中铁建黄河投资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总承包管理部举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贯彻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

会议邀请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监察一室丛吉旺处长、济南市交通局轨道交通处处长王磊、济南市轨道集团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孙连勇、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投公司副总经理石锦江和工程部副部长王启民到会指导,中铁建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党工委书记、总经理张爱军及班组成员和党员代表、4号线参建的各工区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参赛选手共计10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本次活动,济南市交通局轨道交通处处长王磊、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投公司副总经理石锦江、中铁建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张爱军分别作了讲话,分别阐明了举办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条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本次活动议程紧凑、内容充实、创新了宣传形式,济南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丛吉旺处长做了题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以案说法 》专题授课、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的现场知识竞赛、由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参建9工区对《条例》的经验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发言。为引导学习贯彻《条例》热情,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会议还对优秀劳资专管员和知识竞赛前三名团体进行了表彰通报。

这次活动,为了让国务院《条例》取得更好的宣传贯彻效果,创新形式,采取大家了喜闻乐见的山东快板、小品艺术,由项目自有职工自编自演的山东快板《保障护航为民生》、小品《新说杨白劳》,将《条例》的主要条款和相关精神,以及根治欠薪和对农民工维权呈现给现场管理人员,呼吁全社会善待农民工,完善《条例》的实名制、代发制的机制建设,既形象生动又发人深省,别具一格、寓教于乐,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以案说法的表演形式,将本次活动推向了高潮,现场掌声不断,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进一步促进了大家对国务院《条例》的学习和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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