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济南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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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济南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了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关于印发做好济南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及管理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就字[2021]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创业服务工作实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济南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的评估认定工作,现将申报济南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创业指导工作室主要依托驻济高等院校(含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创业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建立,特别优秀且在创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也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指导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不少于5人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位创业领办导师,2名基础导师,1名专业导师,1名成功企业家导师,其中领办导师和基础导师常住地为济南市; 2、能够按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向区域内的潜在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3、能够协调落实促进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4、具备完善的创业指导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5、能够为创业指导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 (二)创业领办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的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工作经历,在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在山东省或济南市的创业培训与服务行业内有高度的认可和广泛的影响; 2、取得中国就业技术指导中心认证的创业培训师证书,或者取得2个(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网络创业培训讲师证书)以上中国就业技术指导中心认可的创业培训讲师证书。 (三)基础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8年以上的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工作经历,在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工作中有较多的贡献; 2、取得中国就业技术指导中心认可的“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讲师证书、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创业导师(讲师)大赛中获得过优秀导师(讲师)荣誉或者直接参加创业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专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对企业的专业服务工作经历或创业培训服务经历; 2、取得所在专业中级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同等级别的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权威认证证书3年以上,或者取得所在专业硕士学位5年以上、博士学位2年以上; 3、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 (五)企业家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创业服务; 2、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经理人,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创业服务; 3、企业在所在行业处于领军地位的企业创始人,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 三、申报材料 (一)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 (二)申请报告包括:创业领办导师简介及近几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市级创业指导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创业指导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创业指导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加强创业指导工作室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三)创业导师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现场退回; (四)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单位社保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现场退回。 四、其他 (一)评审要求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的原则,由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创业指导工作室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2日-5月20日。 (三)联系电话:88819319 (四)申报方式: 1. 纸质材料:报送到济南市创业指导中心,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1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1号楼B202室。 2. 电子材料:将申报资料盖章扫描后的压缩包发送到此邮箱,邮件名称格式:申报单位+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材料,邮箱:jnjybll@jn.shandong.cn。 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报。 附件:济南市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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