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21-0083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配分类: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22成文日期:2021-03-22
  • 标题: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

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

若干措施的通知

 

现将《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中共济南市委

组织部

中共济南市委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科学

技术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南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济南市统计局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济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我市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夯实人才智力支撑,促进省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一)推进选人用人制度改革鼓励流动。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审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适当降低重点扶持区域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门槛,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必要时可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开展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等本土人才专项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招录计划和职位条件,把懂乡音、解乡情、亲乡邻的“乡土型”干部选拔进基层公务员队伍。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电话:0531-66609582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开展专项招聘,下放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简化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核程序,建立随用随招的常态化补员机制。对于博士研究生等具有特殊才能和重大贡献的人才,经核实认定后可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予以聘用。对于从省外海外引进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由主管部门(单位)、各区县按规定备案后,可直接考察引进。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531-66605958统筹编制资源,对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周转编制予以保障。(联系处室: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处,电话:0531-66601927)分类分层稳妥推进市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一企一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范薪酬分配,严格业绩考核,将推行情况纳入市属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考核评价2021年起全面推开。(联系处室: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电话:0531-66602886;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电话:0531-66601109)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流动。山东省普通高等院校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使用电子报到证,2021年全面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实现“秒办”服务。(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电话:0531-66605937;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电话:0531-66608052)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 推进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基础信息数据采集以及与省级平台数据同步传输和动态调取,实现济南“全城通办”。(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87081610)推进“便捷社保”建设,畅通电子化办理渠道,省内跨市转移接续“只转关系,不转基金”,实现“全程网办”,规范转移接续的经办工作,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线下和线上多渠道优质高效的服务。(联系处室: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电话:0531-68967222)继续推进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扩面工作,将新增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范围,实现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覆盖。(联系处室:市医保局医保中心,电话:0531-68966118)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促进流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发展壮大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燕山园区、CBD园区和高新园区运营管理水平,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稳步推进人力资本服务产业,形成协同发展、双业并进的发展态势。制定《济南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区县做好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理清权责清单,理顺职责边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市县同权改革,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属地化管理精准服务。(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发展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0531-66605921,86265289)

二、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宽社会性流动空间

(四)完善评价机制拓宽发展空间。出台《关于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申报服务的通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研究制定《关于创新开发区职称评定工作的意见(试行)》,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全省职称工作进度,在农业、统计系列组织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将技术经纪专业纳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范围。(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1-66605953;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31-66608858;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31-66609021;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31-66607221)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行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从2020年起,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全覆盖。适应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评价需要,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发力度。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66605990,68966471)根据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2020年起,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的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待遇对应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执行。(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66605978,66605953,68966470)

(五)强化人才集聚拓宽来济通道。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充分利用“海洽会”等大型人才交流平台,组织开展“省会经济圈校企地合作论坛”系列活动,构建完善高校、企业、地方三方联动的新型互动模式,有效促进和推动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与各重点高校的深度合作、共赢发展。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87081719出台“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实施细则扩大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后人才来济发展。(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66605955,87081689充分发挥“才聚泉城”品牌引才效应,密织常态化、多元化引才网络,在海外人才智力密集城市、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增设人才工作联络站,吸引优秀人才来济留济。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87081719)深入实施“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完善柔性引才机制,打破人才流动“壁垒”,以才智并进、智力兼职、人才租赁、短期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优秀企业家、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等高端人才智力,并纳入“泉城人才服务金卡”服务范围。联系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87081719)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办理科技型企业登记注册时,允许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作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与中国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企业登记享受同等待遇。(联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电话:0531-82569645)

(六)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支持济南二机床集团、浪潮集团等企业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鼓励企业依法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支持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实行支持性收费政策。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在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高职院校全面推行学分制。全面开展“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制度试点工作,引导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联系处室: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电话:0531-6660800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话:0531-66605972)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紧扣产业转型升级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至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实现应培尽培、愿培就培、需培就培。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逐步扩大培训覆盖面,2021年起,每年力争培训2500人以上。(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531-66605978,66605257)

三、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七)完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加快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遴选,培育壮大创业致富带头人群体,带领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探索2020年后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开展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联系处室:市扶贫办行业社会组,电话:0531-66609169)

(八)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农村地区教育设施规划纳入全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统一实施。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健全失学辍学联合劝返机制,依法建立强制入学制度,保障困难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联系处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0531-66608024;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电话:0531-66607711)

(九)强化社会援助救济兜底保障。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依序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531-66605255)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将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 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由急难发生地街道(镇)按照每人每次 1000 元(含)以内标准在 24 小时内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家庭或个人,由当地街道(镇)分别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 3-12 倍、3-6 倍实施支出型临时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联系处室: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电话:0531-66602526)

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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