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的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市人社局注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防范化解劳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注重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0月25日下午,济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今年以来三方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解决路径,谋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发挥自身在劳动关系协调中的作用,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研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会议确定,调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要求,结合济南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正式成立等新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三方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建立工作信息群,及时通报、协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济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调整为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济南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三方共同研究和创新工作,创建三方工作济南特色。会议要求,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形成合力,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建设,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集中完成“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注重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0月25日下午,济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今年以来三方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解决路径,谋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新形势,充分发挥自身在劳动关系协调中的作用,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研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会议确定,调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要求,结合济南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正式成立等新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三方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建立工作信息群,及时通报、协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济南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调整为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济南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三方共同研究和创新工作,创建三方工作济南特色。会议要求,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形成合力,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建设,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集中完成“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注重解决争议,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建“调裁审援”一体化工作模式,一是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窗口,2021年8月,市总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并正式运行,主要职能有法律咨询、案件调解及法律援助,每天安排律师值班,截至2021年11月5日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0余人次,调解案件1件,提供法律援助11人次;二是设立派出仲裁庭,2021年11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市职工服务中心设立派驻工会仲裁庭,将一些具有宣传引导意义的案件安排至派驻工会仲裁庭开庭审理;三是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市职工服务中心设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对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可直接由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历下区试点“人社+法院+工会”合作模式,服务辖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由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下区人民法院、历下区总工会联合成立的“和合劳动”法律工作室已经落户首批10家单位,涵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通力协作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广泛开展劳动关系预防体检,精准定制劳动法律服务,专业调解劳资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用工稳定,让企业体验到优质营商环境服务。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同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自2018年起,全市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连续三年正增长,连续两年受理案件数量“破万”。2020年,全市仲裁机构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2021年上半年,全市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七千余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注重解决争议,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创建“调裁审援”一体化工作模式,一是设立工会法律服务窗口,2021年8月,市总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并正式运行,主要职能有法律咨询、案件调解及法律援助,每天安排律师值班,截至2021年11月5日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0余人次,调解案件1件,提供法律援助11人次;二是设立派出仲裁庭,2021年11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市职工服务中心设立派驻工会仲裁庭,将一些具有宣传引导意义的案件安排至派驻工会仲裁庭开庭审理;三是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市职工服务中心设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对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可直接由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历下区试点“人社+法院+工会”合作模式,服务辖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由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下区人民法院、历下区总工会联合成立的“和合劳动”法律工作室已经落户首批10家单位,涵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通力协作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广泛开展劳动关系预防体检,精准定制劳动法律服务,专业调解劳资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用工稳定,让企业体验到优质营商环境服务。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同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建设。自2018年起,全市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连续三年正增长,连续两年受理案件数量“破万”。2020年,全市仲裁机构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2021年上半年,全市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七千余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创新机制加强监管,助推根治欠薪市及各区县均建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一是由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根治欠薪工作专班,负责根治欠薪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案件的查处督办;二是在中秋、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节点,抽调人社、住建、信访、公安等部门人员组建联合接访专班,集中力量现场办公,一站式受理、调出化解重点欠薪问题。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基层协调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2021年起在全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街道(镇)“工长制”。全市每个街镇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为辖区农民工“工长”,由“工长”带领村居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维权渠道、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协调化解欠薪问题隐患,反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我市“工长制”工作被人社部劳动保障报作为地方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7月16日,人社部王少峰副部长到济南督察调研工作时,对我市根治欠薪“工作专班+工长制”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利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数据应用系统,推出“互联网+短信”方式,为在济南工作的农民工提供24小时高效便捷的执法维权服务。农民工可直接点击短信中的网络链接,登录“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上维权平台”反映欠薪问题,欠薪线索通过市维权平台系统直接流转到相应区县人社部门,由专人在第一时间联系反映人、涉事工程项目(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欠薪纠纷。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做好电子劳动合同推进,优化新业态劳动者保障,强化农民工欠薪过程预防等相关工作,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继续联合多部门加强劳动纠纷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加强部分重点行业和新兴业态领域监测预警和监管管理,对发现的紧急、重大问题隐患主动介入,及时联合相关部门解决。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创新机制加强监管,助推根治欠薪
市及各区县均建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一是由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根治欠薪工作专班,负责根治欠薪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案件的查处督办;二是在中秋、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节点,抽调人社、住建、信访、公安等部门人员组建联合接访专班,集中力量现场办公,一站式受理、调出化解重点欠薪问题。
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基层协调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2021年起在全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街道(镇)“工长制”。全市每个街镇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为辖区农民工“工长”,由“工长”带领村居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维权渠道、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协调化解欠薪问题隐患,反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我市“工长制”工作被人社部劳动保障报作为地方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7月16日,人社部王少峰副部长到济南督察调研工作时,对我市根治欠薪“工作专班+工长制”模式给予高度评价。
利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数据应用系统,推出“互联网+短信”方式,为在济南工作的农民工提供24小时高效便捷的执法维权服务。农民工可直接点击短信中的网络链接,登录“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网上维权平台”反映欠薪问题,欠薪线索通过市维权平台系统直接流转到相应区县人社部门,由专人在第一时间联系反映人、涉事工程项目(单位)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欠薪纠纷。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做好电子劳动合同推进,优化新业态劳动者保障,强化农民工欠薪过程预防等相关工作,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继续联合多部门加强劳动纠纷风险预警防控能力,加强部分重点行业和新兴业态领域监测预警和监管管理,对发现的紧急、重大问题隐患主动介入,及时联合相关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