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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报酬、休假、社保等,山东出台新规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发布日期:2021-10-21 13:51浏览次数:


10月1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前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形势。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提问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请问我省在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步有什么打算?


政策法规处处长崔艳平

第一,搭平台,就是让青年才俊在山东有“赋能成长”的新空间。搭建青年人才大有可为的产业舞台,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强”产业,为广大青年学子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提供了广阔舞台。搭建具有时代前沿的创新平台,先后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高等技术研究院、能源研究院、区块链研究院等高端研发转化平台,培育建设国家云计算装备产业、高速列车技术、先进印染技术、碳纤维技术等创新中心,让青年人才大有“用武之地”。

第二,供岗位,就是让青年才俊在山东有“量身定做”的就业岗位。启动实施“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大学生”来鲁留鲁就业创业计划,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岗位供给,确保“总有一款适合青年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方面,实施选调生、公务员和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建立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定期从基层公务员中开展遴选。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70%。在省属企业招聘方面,省属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生比例不低于50%,今年计划招收2.2万名,为青年才俊提供充足岗位。在青年才俊基层锻炼方面,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可直接录用为乡镇事业人员。服务期间,发放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财政困难县每人每年补助1.7万元,非财政困难县补助1.2万元。

第三,优政策,就是让青年才俊在山东有“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提供“硬核式”政策支持,为青年人成长成才加油助力。一是加大对青年人才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每年遴选200名40岁以下青年博士,提供100万元经费支持。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年安排不低于45%的项目,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才,最高资助100万元。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科研机构的35岁以下博士,来鲁就业创业的,直接给予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优秀博士,每人资助40万元,支持从事博士后研究。每年选派500名青年人才到国外进修,资助200名在读博士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或出国研修。二是加大对青年人才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建设“一帮到底”的创业载体。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以及创新创业示范综合体,实行创新、创业、创客、创投“四创联动”,为青年人才创业提供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支持。全省建成158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园区,创业载体达700多家,孵化创业项目、企业超10万个。提供“一诺千金”的创业资金。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资金,规模超20亿元。大学生创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不低于1.2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可达300万元。今明两年,每年将支持不少于2万名高校毕业生投身双创,每年将培训1000名初创企业经营者。提供“一举扬名”的竞赛奖励。举办“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等一系列赛事,优秀项目可获得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支持,最高给予200万元创动资金、200万元投资保障和100万元贴息补助。

第四,强服务,就是让青年才俊在山东有“细致入微”的服务保障。聚焦青年人才的“关键小事”,提供贴心、细心、精心的服务,努力为青年才俊的奋斗之路挡风遮雨、保驾护航。提供不用愁的生活。发放每月1000至20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一般连续发放3年;来鲁的博士,发放不少于15万元补助;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科研的,给予最长3年、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在企业工作的,再发放15万元。提供有保障的住房。建设人才住房,发放安家补贴和租赁补贴,博士、硕士一次性购房补贴普遍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部分市还将本科生纳入补贴范围,最高达5万元。知名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试行“租购同权”,努力让青年人才住有所居。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发放“山东惠才卡”,提供交通出行、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43项服务,配置人才服务专员,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

刚刚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吹响了人才工作的新一轮号角,发起了人才工作的新一轮攻坚。下步,人社部门将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通盘谋划,将留住人才与发挥作用统筹考虑,坚持用活人才政策与盘活人才资源结合,放活人才管理与激发人才活力并重,着力突破制约青年人才发展的难点,不断打通束缚创新创业创造的堵点,以体制机制创新让青年人才“智”汇齐鲁、逐梦远航。

 

 提问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沃土。近年来,我省通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支持计划,引导了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基层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持。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及下步打算?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张波

答:感谢您的提问。

如您所说,基层是青年成长成才的练兵场,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既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内在要求,更是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的客观需要,对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重要服务项目。近年来,我们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先后组织实施三轮计划,累计选派近3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乡村振兴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我省现在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今年,我们又启动了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计划5年时间,新招募9500名左右“三支一扶”人员,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今年,我们共征集招募岗位2484个,报名人数达到9.6万人,报考比创历史新高,9月25日已完成招募笔试工作,近期将公布笔试成绩。

“三支一扶”计划,只是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系统工程中的一项具体举措。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聚焦让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我们一是拓渠道。明确政府购买基层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采取放宽专业限制、单独划定笔试分数线、降低学历要求或开考比例等办法,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工作。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保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帮助近1万名未就业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促进供需见面。二是畅通道。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各地坚持基层导向,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中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县级以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乡镇基层职称评审单独标准、单独评审;除医疗卫生专业外,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不受所学专业限制。累计有4.1万余人通过评审取得基层职称,其中高级职称3.5万余人。三是强保障。全方位打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待遇水平,完善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办法。面向基层一线,深入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活动,选树了一批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近年来,我省每年80%左右的高校毕业生选择到基层就业。得益于基层就业拉动,今年截至9月底,我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高于去年同期近6个百分点。

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人才振兴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纵深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畅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渠道,促进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进村、进社区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二是组织实施好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指导各市精心组织今年“三支一扶”计划面试,开展“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培训,提升服务基层能力。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挖掘我省推选的“全国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王辉等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开展山东省“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引导毕业生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在“请党放心、强国有我”感召下,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建功立业。

 

 提问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其劳动保障权益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了解到,前不久我省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请详细介绍一下《实施意见》从哪些方面保障劳动者权益,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如何落实?

 

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杨金春

答:谢谢您的提问。

正如您说的,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正成为劳动力市场不可阻挡的趋势。为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联合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从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社会保险、民主协商六个方面对保障劳动者权益作出安排。

在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方面,《意见》明确,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在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方面,《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约定时间、方式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应当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依托平台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本单位员工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关联单位与员工确认劳动报酬后,可委托平台企业支付。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

在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方面,推动相关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业务饱满时,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应超出法定加班时限;业务清淡时,可以采取集中放假、轮岗轮休、待岗培训等方式,尽量做到少裁员或者不裁员。

在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保护方面,提出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在保障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权利方面,要求企业应当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严禁以户籍地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组织引导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保障劳动者民主协商权利方面,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申诉权。

为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9月26日,我厅印发《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10月11日,召开全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部署视频会,对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目前,各市人社部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下步,我们将加强对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的指导服务,开展头部平台企业“走前头做示范”活动,支持工会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开展协商,订立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优化就业、社保、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拓宽新就业形态求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组织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选择部分地区和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试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仲裁监察,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区域培育一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查处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问

我们注意到,在前不久举办的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中,我省取得了“2金、4银、4铜、7个优胜奖”的好成绩,奖牌总数位列全国第三,这充分说明了我省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请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培养技能人才的具体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龙

答:谢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我省是人口大省、制造业大省,工业门类齐全、基础雄厚,在全国制造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此次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我省取得了“2金、4银、4铜、7个优胜奖”的好成绩,奖牌总数位列全国第三,充分说明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各产业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做大做强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以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性为着力点,深化改革,搭建平台,强化激励,优化服务,初步培育了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现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人才71人,全国技术能手534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64人,齐鲁首席技师1806人,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从2019年起,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由企业主导,对新入职技能岗位员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对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目前,全省培养新型学徒3.8万人。做优做强“金蓝领”高端培训品牌,重点围绕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技能人才,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企业职工参加“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并给予每人2000、5000元的培训补贴。

二是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制定《山东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培养制造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3个、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49个。

三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使命,坚持产教融合、高端引领、特色办学、内涵发展,突出特色办学方针,全面提升技工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培养技能人才、促进更好就业综合能力,引导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之路。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2021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超过15万人,在校生40万人,招生数量和在校生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名。每年技工院校培养的高技能人才约占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总量的一半。

四是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充分尊重企业用人主体地位,把技能人才评价权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制定考核方案,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使评价结果真正反映职工技能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备案自主评价企业1680家,153万人次通过企业自主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省内技能竞赛与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相衔接的竞赛体系。每年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举办不少于60项“技能兴鲁”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指导各市、各行业企业分别组织技能竞赛活动,全省参赛职工、学生年均人次超过300万。对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给予一次性奖金2000元,并晋升职业资格等级。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2万和1万元奖励,推动形成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热潮。在2020年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我省获得奖牌总数第四名、团体总分第五名的好成绩。

 

 提问

职业培训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职业培训机构是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载体。我们了解到,7月份人社部门出台了文件全面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服务模式,请介绍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


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龙

答:谢谢您的提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是民办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职业培训领域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和我省实际,我厅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方式,对我省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主要有三项重大改革: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形式,由侧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后监管转变。以告知承诺审批的方式,将审批前核验改为审批后核验,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为现场即办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保证审批质量,规定审批机关在作出批准办学的许可决定后三个月内,对举办者承诺的涉及行政许可的办学条件等审批事项开展实地核验,以保证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确实符合设置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对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及时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招生、培训等办学行为进行监管。通过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不断规范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实现由侧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后监管转变。

二是制定了《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标准实现向全省统一转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基础上,结合当前急需明确的标准要求,我厅制订了《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共18条,对设立主体、机构名称、师资标准、场所要求进行了规定。重点包括:一是对培训范围进行了明确,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即允许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项目。二是对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同步谋划党的建设、同步设置党的组织、同步开展党的工作。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三是对安全作出了明确要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场所应当符合建设、消防、卫生、抗震等安全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应当建立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是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申请材料事项标准实现全省统一。针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格式不同一、要求不同一的问题,,我们对标准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申报材料事项标准模板,对材料类型、来源渠道、填报须知、受理标准等等一系列具体事项内容进行细化,印发了《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报告(模板)》《山东省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诺书(模板)》,实现了申报材料格式和内容要求的全省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审批服务部门,加强审批工作人员和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开展标准化、流程化的承诺制审批符合和常态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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