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事】-【就业类】-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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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 ◆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人社办发[2018]36号 ) ◆办理条件 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单位驻地属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用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除外)。 ◆ 申请材料 1、委托集体存档申请书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 1 网上办理: (1)注册: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ggfw/business/user/toWorkspace.action)进行单位注册。 (2)提交申请:注册成功后,进入“档案管理”中“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按要求填写上报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及拟存档人员名单,提交申请。 (3)审核:提交1-3个工作日后登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 现场办理: (1)申请:携带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审核申请材料。 (3)接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号济南人力资源市场。 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 现场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网上办理:1-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61317821、76296625 历下区: 86955583 市中区 : 82078456 槐荫区: 87957286 天桥区 : 85926504 先行区: 66604143 莱芜区 : 76210929 钢城区: 758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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