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讨回了全部工资......”德州籍农民工杨某波在电话里激动地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平阴县人社局收到平阴某项目拖欠农民工杨某波工资的线索后,经过多方查证,拖欠方经理张某已经离开平阴,当前正在章丘某项目工地施工,当事人杨某波在青岛务工。针对此情况,平阴县人社局立即联合县住建局着手分析案情,制定解决方案。 
5月11日上午10点,平阴县人社局将此案件向济南市劳动监察支队进行了汇报,取得了市劳动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避免拖欠方张某藏匿躲避,平阴县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立即直奔章丘。在途中,平阴县人社局与章丘区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取得联系,商定了追讨方案。上午11点50分,平阴县工作人员到达章丘区人社局,与等候在门口的章丘区人社局和住建局工作人员会和,12点即到达项目工地。 
到达工地后,平阴章丘两地工作人员找到拖欠方张某,将其带至会议室问询。张某承认拖欠工资一事,但其仍心存侥幸,用“赔了、没有钱”等各种借口推后支付工资时间。平阴章丘两地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讲解政策,严厉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张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端正了态度,积极筹措资金,当场用微信分三次将所拖欠的26732元工资全部支付给了远在青岛的杨成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的首月,平阴章丘两地联手,人社住建部门通力协作,不到一个小时就圆满解决了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力的打击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也显示出《条例》强大的法制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