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及其以后出现的失业风险,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市社保中心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优化经办服务。
一是“畅通领”。开始了失业金领取业务个人网上申领,电脑端和手机端操作程序分别为市社保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公共就业-失业支付申请和济南人社手机APP-服务-人才服务-失业金申领。做到了界面友好、标识清晰、指示明确、路径简洁;能够通过内部获取的信息,自动生成电子表单,请失业人员确认即可;同时,系统包含纠错功能,可以及时在线受理群众异议,限时反馈处理结果。避免了由于劳资纠纷引起的单位不给失业人员申报的矛盾,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加强了“便捷社保”建设。
二是“流程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金条件进行审核,不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特别是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取消了60日申领期限,使失业人员切实受益,受到他们的欢迎,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同时,不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失业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通过内部信息共享等方式查明;不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三是“自动续”。一是压减材料,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通过经办机构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共享,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予以确认,失业人员不需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通过比对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办理工商登记等情况,验证领金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等;通过比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验证领金人员是否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二是待遇延长,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四是“安全办”。通过“静默认证”每月对领金人员信息比对核查,对核查发现已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但仍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同时,加快推进“三个全面取消”;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失业保险服务处 段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