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新闻

提前5天!济南市养老金4月起每月20日发放

发布日期:2020-04-02 16:03浏览次数:

        济南市在保证疫情期间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省级统筹, 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更强大,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 额支付。

    据介绍,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另外,根据《关于做好阶 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4月起,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为了让广大企业离退休(职)及遗属人员能早一天领到养老待遇,济南市按照规定时间内的最早日期进行发放,从2020 年4月起,由每月的25日调整到每月的20日(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一并调整。”济 南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济南市社保中心温馨提示,各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因养老金发放时间提前,为保证职工及时享受退休待遇,企业新增退休 复核时间改为每月12日之前(遇节假日适当提前);待遇领取人银行账号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在每月21日至次月12日申请变更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