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
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
2、哪些单位和个人不在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部队单位无军籍职工、由财政资金直接缴费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内。
3、为何要对参保单位进行划型?我市参保单位的类型如何确定?需要单位提交材料吗?
划型结果,是确定参保单位是享受免征还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确定参保单位类型不需要单位提供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单位的划型工作,能通过统计、银保监、证监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果;无法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单位类型的,根据参保单位2020年2月之前最后一个缴费月的申报缴费人数,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标准”直接进行划型。
非独立法人单位按其所属独立法人机构划型,无法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确定单位类型的暂按大型企业划型。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确定。
4、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3月申报缴费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并于3月底前完成社保费缴纳(除办理缓缴外)。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应在3月16日后首次申报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参保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单位划型承诺”功能(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发布)填报并打印《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单位签字盖章后上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单位上传的承诺书结合统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反馈后参保单位应及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申报缴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发送邮件等方式申请变更企业划型(联系方式附后面)。
申请变更划型的企业,在反馈结果前暂不进行新的工资申报。不需要变更划型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供《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
5、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间能否申请变更类型?
已按减免政策申报缴费的单位,政策执行期间单位划型结果原则上不做变动。最终划型结果待疫情结束后最终确认,并按最终确认的单位类型执行减免政策,已征收的社保费多退少补。
6、我单位属于分支机构,如何确定企业划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分支机构暂按大型企业进行划型,减半征收2-4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若单位对划型有异议的,应于2020年3月申报缴费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并于3月底前完成社保费缴纳(除办理缓缴外)。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应在3月16日后首次申报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参保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单位划型承诺”功能(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发布)填报并打印《济南市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承诺书》,单位签字盖章后上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单位上传的承诺书结合统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反馈后参保单位应及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申报缴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发送邮件等方式申请变更企业划型。分支机构划型结果未在公示名单中,市社保中心将会以短信的方式将划型结果发送至企业。
7、社保中心官网上公示的减免名单中不包含我的参保单位,是不是就不符合减免政策了?
网上公示的是符合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不含非独立法人企业)。其他参保单位,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
8、如何查询企业的划型?
待全省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后(时间另行通知),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请参保单位稍后登录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查询。
9、分支机构等非独立法人单位享受什么减免政策,有异议如何处理?
分支机构等非独立法人企业暂执行2月至4月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所属独立法人单位类型属于中小型企业的,可申请按照其所属独立法人减免政策执行)。有异议的,可查看单位网上申报系统通知公告中的划型公示,下载附件《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后按真实情况填写盖章后,报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后,符合变更要求的可以变更。
10、申请变更企业社保费减免划型的单位,在等待变更期间是否需要申报社会保险费?
申请变更划型的企业,在反馈结果前暂不进行新的工资申报。未申报2月或3月的暂不申报,已申报2月的不需要撤销,对2月已缴费的统一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