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工作动态
业务研讨:把握新型行业劳动关系特点,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
发布日期:2019-06-19 09:27
访问次数:
字号:[ ]

6月13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召开新型劳动关系座谈会,深入探讨新型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规律,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能,应对新型业态劳资纠纷带来的挑战。

针对新形势下快递、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出现的新型劳动关系特点,座谈会邀请了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副庭长张艳利,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以如,律师韦庆鹏参加集体探讨。

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以如围绕新型业态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行业特点、与传统劳动关系的区别等方面作了阐述,认为共享经济和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并未改变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即用人单位劳动管理的较强拘束性,劳动者劳务给付的从属性地位没有改变,只是变量增多和表现弹性的新型劳动关系。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副庭长张艳利结合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从互联网下劳动关系的特征、存在问题、平台管理下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等方面作了讲解,提出无论是互联网平台劳动关系,还是新型业态劳动关系,都不能完全脱离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标准,需要综合考虑更多因素。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中心李庆长对前期针对快递行业劳动用工调研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介绍了快递行业运营模式及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现状以及在劳动用工方面遇到的难题,提出了人社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快递业劳动用工指导规范的建议。

此次座谈会旨在通过探讨新型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规律,研究如何更好的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职能,应对新型业态劳资纠纷带来的挑战,进一步巩固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果,进一步推动新型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