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职称证书的核准公布部门
一、补办济南市各部门核准公布的职称证书(纸质证书)
(一)提交材料
1. 持证人须据实填写《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见附件),须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 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二)办理程序
补办材料由职称呈报部门统一到职称证书核准公布部门补办,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
(三)办理时间
立等可取。
二、补办省人社厅核准公布高级职称证书(纸质证书)
2. 一张两寸照片;
3. 2004年之前取得职称证书的,需同时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评审表》复印件。
补办材料由职称呈报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集中提交省人社厅补办,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
提交材料后,市人社局适时提交省人社厅办理。
三、补办电子职称证书
已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的,持证人补办证书,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自行下载打印补办。
附件: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