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18-0101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8-10-15 发布日期: 2018-10-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人社办字〔2018〕25 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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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重点解决人社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全系统行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现在起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行风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一次办好”“一次办成”改革为引领,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假如我是他”服务实践,通过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三进”走访调研活动,切实把“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引向深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督促指导,建立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的行风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形成行风建设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展现人社部门的新形象、新作为。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行风建设推进机制

1.制定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召开行风建设动员部署会议,组建行风建设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局行风办负责,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制定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督导办法,通过开展督导、明察、暗访等活动,推进行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局行风办牵头,放管服组、信息化组、窗口组、监督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干部职工评先树优考核内容。(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分别负责,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4.组织落实全省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开展联合奖惩,公布红黑名单。(局发展规划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5.建立行风建设调度机制,定期通报行风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局行风办负责,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建立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检查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存在问题,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局监督组负责,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二)深化“一次办好”、“一次办成”改革

7.以市、区(县)为单位公布各层级“一次办好”“一次办成”事项清单,梳理业务流程,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局放管服组负责,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8.完成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清理,实现办事单位和群众提供材料减少30%,办理量最大的1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局放管服组负责,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9.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33热线、网上平台设立行风问题投诉举报专线、专区。(局行风办牵头,信息化组、监督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10.依托12333热线、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等资源,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回访制度,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局行风办牵头,信息化组、监督组配合,市局有关处室、单位参加,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深化“假如我是他”服务实践

11.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查反馈意见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行风方面问题整改,并在全局系统再次开展“找问题、寻差距、补短板”活动,深入查摆行风建设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时限清单。(局行风办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参加,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2.组织开展“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服务体验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换岗位、换身份、换部门等方式,深入体验窗口单位服务状况,切实了解影响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局行风办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参加,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13.推进社会保险和公共就业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开展基础数据比对,增强数据的真实唯一性。(局行风办牵头,信息化组配合,市就业办、市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4.推进人社系统内部信息数据共享系统建设,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建设工作,推进电子档案应用。(局信息化组牵头,行风办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5.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60%,区县级不低于50%。(局行风办牵头,放管服组、信息化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

16.推进窗口优化整合和分类综合柜员制,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市县级70%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50%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局行风办牵头,放管服组、窗口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7.加强人社服务大厅和窗口作风制度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措施,严格执行“七个必须、七个禁止”等工作纪律和服务标准,推行窗口单位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公开窗口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局窗口组牵头,监督组、行风办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8.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和窗口人员专题培训,提高行风建设工作和窗口服务水平。(局窗口组牵头,行风办、放管服组、信息化组、监督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9.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开展全市人社系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局行风办牵头,窗口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六)强化监督检查

20.对全市人社系统进行常态化行风建设检查督查,年底前安排明察暗访不少于2次,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局监督组牵头,行风办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1.严肃查处行风问题,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分流分办、转办督办。建立约谈机制,对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由上级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专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局行风办牵头、监督组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1月)

22.将行风建设作为与处室、单位开展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对推进行风建设不力、问题多发的党组织、有关领导人员及责任人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局监督组牵头,行风办配合,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1月底)

(七)营造良好氛围

23.利用报、刊、网、端开展行风建设宣传,编发行风建设简报,汇编整理行风建设优秀案例,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局行风办负责,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4.积极参加省厅行风建设人人谈暨建言献策征文活动。(局行风办负责,各区县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5.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增设“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课程,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市公务员局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攻坚行动是全省全市加强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各级人社部门要将其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学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全市行风建设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与市局相关处室以及市、区县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协作配合,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形成行风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调度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总结提升。及时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掘工作亮点,倡树先进典型,展现全市人社工作新成效、新风貌。各区县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行风建设和窗口人员专题培训的情况,要在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市局行风办。各区县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市局行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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