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社发﹝2018﹞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泉城双创”人才计划的意见》(济发〔2016〕20号)和《关于全市人社系统服务“四个中心”建设 实施“泉城1111”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济人社发〔2016〕95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确定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博士后王永磊 获得一等资助5万元;山东莱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徐明杰、济南市中心医院博士后王欣各获得二等资助3万元;山东众阳软件有限公司博士后刘飞飞、济南市中心医院博士后刘帅、山东天岳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梁庆瑞各获得三等资助2万元,相应资助经费随后拨付。
市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是加强博士后培养,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博士后创新资助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项目的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着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我市博士后事业实现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