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784H/2018-0097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组配分类: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2017-09-21成文日期:2018-08-02
- 标题: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一篇 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7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7.1万人,帮扶5.16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消零,我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市三次产业就业比重由“十一五”末的27:32:41,调整到“十二五”末的19:32:49,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五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6亿元,全市各级创业孵化基地达到108家,创业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新引擎。建成了覆盖全体农民工的五级网络服务平台和网上服务(维权)平台,创立了全国首个农民工党工委,农民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社保领域改革全面深化,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实现了从“二元化”向“一元化”、“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的新跨越。截至“十二五”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66.1万、208.1万、130.1万、144.5万和136.4万,比“十一五”末分别增加80.8万、58.6万、38.5万、15.2万和64.2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22.9万、419.3万。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逐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五连涨”,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发展成果。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二五”末全市人才总量达140余万人,较“十一五”增长了23%。大力实施“5150引才计划”和“引才倍增计划”,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411人。组织实施引进外专项目177项,引进高端外国专家898人次。选派赴国(境)外培训96批916人。我市和北京、上海、广州等一起入选“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十大城市”。留学人员创业孵化总面积达120多万平方米,入驻企业574家。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2万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到22家。济南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招生5.3万人。全市新增技能人才46.3万,总数达到93.9万。
(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阳光考录”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遴选公务员力度不断加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破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和规范,在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了分业分类招聘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走在全国前列。公务员联合专项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员工资结构更加合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稳步实施。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军转干部安置办法不断完善,五年圆满完成2272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行为更加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提前实现全覆盖,五年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1.2万家,涉及劳动者375万人次,清欠工资4.9亿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不断提升,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累计调处案件2.6万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累计建成市级服务大厅6个,县(市)区服务大厅10个,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146个,村(居)服务站(所)3859个,基本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辐射城乡的四级服务网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标准化和基层平台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市被国家人社部和国标委确定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唯一试点城市,全市有10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验收。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各项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网,逐步向村(居)延伸。济南温暖人社、大学生就业、济南人才、人事考试微信公众账号和农民工网上服务(维权)平台等新媒体服务手段广泛运用,自助服务终端、“人社服务e站”等便民措施不断推出,人社服务更加多样化、人性化、便利化。
专栏1 “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10年数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2015年 实际完成数 |
一、就业 |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4.99〕 | 〔87〕 | 20.73 |
2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 万人 | 〔7.82〕 | 〔26〕 | 5.6 |
3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84 | 4以内 | 2.04 |
二、社会保险 | |||||
4 |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41.85 | 185 | 202.44 |
5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 | —— | 222.9 |
6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54.51 | 295 | 627.39 |
7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91.58 | 105 | 130.08 |
8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29.23 | 140 | 144.46 |
9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72.27 | 76 | 136.43 |
10 |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 万张 | —— | 409 | 420.2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1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36.8 | 42 | 42 |
12 |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 | —— | 1:3:6 | 1:3:6 |
13 | 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47.6 | 75 | 93.9 |
14 | 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13 | 26 | 27.3 |
15 |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 | 27.3 | 32.5 | 29.2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16 | 已建工会企业劳动合同备案率 | % | 95% | 96% | 96% |
17 |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4.7% | 13% | 13.8% |
18 |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9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 | % | 90% | 93% | 95.34% |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2015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完成为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合计数。 |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特别是“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目标的提出,为我市未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也为人社部门大有作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将会带来新的动力,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速,这将为我们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任务更加繁重;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均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收窄,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长期平衡安全运行风险加大;人才总量和层级水平与“四个中心”建设需求还不相适应,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仍需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必须深刻认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中不断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中心任务,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不断深化“温暖人社”建设,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完善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聚焦“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始终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来定位、来谋划、来推进,在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定不移地推进人社领域的各项改革。坚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时机、节奏,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推动人社工作创新发展。
——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 坚持人才优先、激发活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励释放创新活力。加快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最大限度激发创业潜力。
——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立足实际,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统筹城乡区域、职工居民、老年儿童、体制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影响和制约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的研究,把握规律,整体推进,切实增强人社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 坚持夯实基础、持续提升。以深化“温暖人社”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全市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性化和便利化水平。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三节 发展目标
——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到“十三五”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7%以上。
——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三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5.4万人、218万人、135.08万人、149.46万人、141.43万人;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3.6万人、411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95.7万人。
——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围绕人才强市的目标,建成能够支撑和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创新创业活力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7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7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2:33:55,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18.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30%以上。
—— 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 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加强工资法制建设,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解决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到“十三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8%。
——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专栏2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 2015年基数 | 2020年目标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0.73 | 〔50〕 | 预期性 |
2.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 2.04 | 4以内 | 预期性 |
3.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91 | 87 | 预期性 |
4.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万人) | 0.12 | 0.1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66.14 | 305.4 | 约束型 |
6.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22.9 | 213.6 | 预期性 |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08.09 | 218 | 约束型 |
8.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19.3 | 411 | 预期性 |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0.08 | 135.08 | 约束型 |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44.46 | 149.46 | 约束型 |
1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6.43 | 141.43 | 约束型 |
1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420.2 | 595.7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3.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 140 | 175 | 预期性 |
14.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42 | 47 | 预期性 |
1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27.23 | 34.73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7.6% | 96% | 预期性 |
1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5% | 65% | 预期性 |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34% | 93% | 预期性 |
19.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 | 100% | 98% | 预期性 |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
第二篇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加强主动服务制度建设,全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精准就业扶贫,保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要素。
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把就业统计调查数据、参加社会保险新就业人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宏观经济决策的就业效果评估机制。
加强促进就业宏观调控。将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创业创新、人才开发、和谐社会建设等资源要素结合起来,形成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模式。
强化促进就业政策支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产业等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营造良好创业市场环境。全面放开市场准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服务模式。
加快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集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为一体,具有泉城特色的创业空间,打造我市“创业之都”品牌。完善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县(市)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基地),完善市级创业大学和县(市)区创业学院建设。以市创业就业实训基地为载体,构建济南创业总部,集聚国内外各类创业资源和要素,打造综合服务、成果转化、项目交易、投资融资、人才聚集、培训研发等一体的创业平台。以“创业新型社区”建设为基础,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25个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支持创业企业在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创业板等挂牌和融资。统筹安排扶持资金,落实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相关政策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执行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完善1贷5补1减免的“151”创业扶持政策,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
第三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畅通就业渠道,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新建一批社会责任感强、就业环境好、管理规范的就业见习基地。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主动适应城镇化建设,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抓好产业转型、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下岗人员再就业,想方设法解决其他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扩大退役军官再就业制度适用范围,拓宽退役军官再就业渠道。
第四节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业态创新、产品创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大力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供求有效对接。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紧紧围绕服务我市中央商务区建设,进一步打开和拓展山东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产业园与中央商务区建设融合发展,在为商务区提供全方位人才服务的同时,力争把产业园建设成为立足济南、辐射“两区一圈一带”、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培育、创新和示范基地。“十三五”末,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五节 强化职业培训
完善培训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按照“就业导向、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招标采购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
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完善市级创业大学和县(市)区创业学院建设,建立“大学+学院+教学点”的创业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创业理论教学、创业能力测评、模拟公司实训、创业项目检验等创业培训教学,对初次创业者还要进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基本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与水平。
推进培训走进基层。依靠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了解企业用工状况,多渠道、多途径深入开发适合城乡劳动者的社区就业岗位,引导城乡劳动者培训后实现广泛就业。
加强培训监督管理。落实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培训数据信息库,对培训的招生开班、鉴定结业、补贴拨付等实行全过程网络管控。提高培训补贴标准,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第六节 促进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下去,在实践中完善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推进实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农民工网上服务(维权)平台的作用,着力协调解决好农民工在融入城市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强化农民工技能提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和养老护理员专项培训工程,提高建筑业、家政服务业农民工技能水平。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市民待遇,协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落户政策,促进稳定就业农民工实现市民化和融入城市。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小微企业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加强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吸收优秀农民工入党工作。
第七节 创新公共就业服务
建立主动服务机制。深化拓展“主动服务”理念,推行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推行“主动服务制度建设年”,2017年推行“主动服务制度落实年”,2018年推行“主动服务制度检查年”,将主动服务理念落实到就业服务的过程之中,通过努力,使“主动服务”深入人心,使服务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
推进公共就业社区建设。加强“充分就业社区”和“就业服务标准化社区”建设,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效能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
搭建“智慧就业”平台。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牵手“互联网+”,依托网站、微信、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建立集“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网上办事、数据分析”为一体的信息数据平台,完善用人单位、劳动者、服务机构三方便利的“一站式”网络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就业与失业管理、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各项业务的在线服务。
第八节 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
完善失业监测机制,建立失业动态监测与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提供更加真实的失业信息数据。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分析变化规律,判断失业趋势,科学确定失业预警等级。建立失业调控应急机制,完善失业调控应急响应政策措施,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防范和缓解失业增加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
专栏3 促进就业项目
01 | 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 |
对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 |
02 | 失业监测预警、预防调控项目 |
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建立失业预测制度,实施失业预警和预防调控。 | |
03 | 创业示范大学(学院)评估认定 |
全市评估认定5家左右省级创业示范大学(学院)。自2016年起,各级年度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学院)承担。 | |
04 | 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
结合实际,全市每年评估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 | |
05 | 高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见习计划 |
创建一批市级优秀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逐步提高大学生就业见习率。 | |
06 | 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
每年确定一批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作为市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推荐1-2家市级示范基地为全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 |
07 | 公益招聘联盟推进计划 |
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有效融合全市招聘信息,与大中专、技工院校和全市规划以上骨干企业建立招聘联盟机制,强化招聘服务的即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公益招聘新格局。 | |
08 | 完善建设山东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抓住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机遇,扩大山东济南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规模,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和骨干企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努力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第四章 努力实现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增加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确保法定参保人群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联网和动态更新;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做好特定群体的保险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做好农民工参保缴费工作;完善新型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进一步完善参保激励政策。鼓励断保人员、缴费满十五年停缴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引导城乡居民持续缴费和选择适当缴费档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体中持续缴费人数比例。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养老保险方面。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国家政策,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和落实病残津贴、遗属抚恤等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实施准备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医疗保险方面。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失业保险方面。完善落实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
工伤保险方面。完善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制度。扩大工伤预防试点,推进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建设。落实行业差别费率政策,健全费率浮动机制。
生育保险方面。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补充保险方面。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
第三节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确立适度的筹资水平和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有序提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控费、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稳步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扩大基金保障项目范围,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 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制定实施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加强社会保险费稽核征缴,推进社保基金监管机构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体制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措施,健全医疗保险费用全过程信息管理平台,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第五节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理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推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经办服务全面合作。健全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保障卡功能广泛应用。坚持工作重心下沉,服务网络下延的原则,不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措施,积极推进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健全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推进“阳光社保”建设。推行网上经办、掌上社保、自助终端等业务服务新模式;实施人社业务经办互联网+改造升级计划,坚持低门槛、高水平、易操作、广覆盖的原则,借助互联网交互技术,建设社保手持终端查(咨)询平台、掌上业务经办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匹配平台、病种信息数据分析平台、隐私保护维权平台。
专栏4 社会保障重大项目
01 |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省联网和动态更新,对全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 | |
02 | 做好重点群体参保工作 |
大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 | |
03 | 依法扩面征缴 |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从业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防止漏保漏缴,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重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强化申报缴纳制度,规范申报、核定制度。 | |
04 | 推进“阳光社保”建设 |
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手段,运用网络、媒体、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创新技术,对现有社保经办服务方式进行优化再造,深入推行网上经 办、掌上社保、自助终端等业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
05 | 加强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建设 |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康复资源,选择建设2-3个市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使其 发展成为以职业康复为核心,集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假肢矫形器装备、服务 指导及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中心,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市级工伤康复 机构的发展。 |
第五章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并扎实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第一节 推进就业扶贫
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人口,积极主动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转移就业。搭建平台对接一批,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夜市”“进村招聘”等多种形式,为贫困村和用工企业建立快速对接通道,“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筛选岗位推荐一批,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定向推送、上门推荐。购买岗位安置一批。各县(市)区在贫困农村生态建设以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中增设的护林员、管理员、环卫工、保洁员等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形式,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因地制宜帮扶一批,深入开展“百企助千村”帮扶活动,加大对“就业扶贫车间”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帮助那些没有条件外出打工的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第二节 推进技能扶贫
全面实行免费培训制度。对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对技工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免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大力推行灵活培训模式。鼓励各地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和家庭服务产业发展,采取“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形式,组织开展“短平快”式培训,真正让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门实实在在的生产技术或劳动技能。
第三节 推进社保扶贫
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职能作用,让贫困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对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充分调动他们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参保人群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范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建立农村贫困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制度,通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解决他们的经济负担,防止一人患病全家致贫返贫。
第四节 推进人才扶贫
发挥好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形成人才扶贫合力。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规模,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村支医、支教、支农、扶贫,并落实好留用政策,鼓励引导他们扎根基层、在脱贫攻坚战中建功立业。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基层行活动,不断扩大基层服务工作站覆盖面,组织专家以讲座、咨询、义诊和培训等形式,解决贫困乡村生产生活难题。积极引进外国专家智力,聚焦现代农业,指导县(市)区开展引智扶贫专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农户脱贫。有计划组织人社干部通过换位体验、挂职锻炼、结对帮扶、走访调研等形式,到贫困一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增长才干,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
专栏5 精准扶贫项目
01 | 大力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 |
加大对“就业扶贫车间”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在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帮助那些没有条件外出打工的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 |
02 | 实现贫困村人社服务全覆盖 |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在政策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保财政补助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健全完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向偏远乡镇倾斜,提升贫困村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覆盖。 | |
03 | 建立农村贫困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制度 |
通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解决他们的经济负担,防止一人患病全家致贫返贫。 | |
04 | 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规模 |
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完善落实好留用政策,鼓励引导他们扎根基层、在脱贫攻坚战中建功立业。 | |
05 | 加强济南临沂扶贫协作 |
认真落实《济南--临沂就业和人才扶贫协作开发战略框架协议》,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扎实做好贫困人员专场招聘会、技能扶贫、创业扶贫等七个方面的合作事项。 |
第三篇 服务发展大局
第六章 为“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
第一节 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定位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引才模式从“为我所有”向“为我所用”转变,目标导向从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建立更加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面向海内外引进高端人才的政策机制,紧紧抓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和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契机,深入落实“泉城双创”引才计划和“泉城1111”人才支撑计划,聚焦“四个中心”建设,广聚天下英才,让人才在项目建设中集聚,让人才在项目建设中锤炼,让人才在项目建设中成长,形成项目与人才良性互动和高效融合的良好局面。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培养支撑济南制造、济南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稳步推进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创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完善产学研单位之间人才顺畅流动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企业一线人才向院校和科研机构流动。完善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益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积极推进人才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省会科研院所集中优势,构建自由流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人才发展格局;大力推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人才协同发展,完善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人才资质互认,引导促进高端领军人才、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及科研团队跨区域合作。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链、科技链打造人才链,培养一批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领军人才。认真做好院士跟踪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国家特支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及产业技能类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才工程人选的培养推荐工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高级人才。健全管理体制,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规模,不断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量,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努力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加大博士后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不断改善博士后工作生活条件。按照省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安排,稳妥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力提升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及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与水平。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政策,做好对口援助、“三支一扶”等人才支持项目。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深化提升“金蓝领”培训工程,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和社会奖励为主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泉城首席技师、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选拔活动,充分发挥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推进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建立岗位使用制度。充分发挥济南技师学院在职业技能教育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大做强轨道交通等优势专业,积极推动国际职业技能教育合作;加快推进市公共实训基地和省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国家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四节 加大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力度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着力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以及其他各类高端专门人才。鼓励获得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济工作。拓展引才引智平台和渠道,加快建立完善海外人才数据库,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外国人才招聘制度。精心组织高端人才智力泉城行活动,促进人才与资本、项目有效对接。建立新型海外引智联络处和培训基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加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实施“四个中心”建设重点国际人才培训工程,强化全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升出国(境)培训质量效益。建设“泉城国际大讲堂”,大力组织外国专家专题讲座项目。完善“产学研资中政”六位一体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新机制,实施“一县一基地、一基地一特色”的引智成果推广全覆盖工程,加强引智试验区建设,探索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的新途径、新模式。完善外国人才来济工作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外国人才工作许可、签证与居留有机衔接,为外国人才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保障外国人才按规定参加和享有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完善泉城友谊奖制度,探索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分层次多样化外国人才奖励体系。健全外国人才创新创业利益回报机制,建立引进外国人才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引进国外人才智力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多渠道投入,逐步引导用人单位成为人才和智力资本的投入主体。
第五节 深入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健全完善支持留学人员创业的政策,推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孵化基地等,建设高标准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借鉴国外创业孵化场地的运营模式和管理理念,不断完善济南留学人员企业国际孵化园各项功能,并在现有孵化园运营经验的基础上,尝试在符合条件的部分县(市)区,根据各地自身产业发展优势和特点,建立新的孵化园。抓住“海洽会”有利时机,更大规模的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济创新创业。健全完善留学人员服务体系,支持各县(市)区建立引进海外人才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作用,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推动海内外人才科技项目交流对接。
专栏6 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大力实施泉城“1111”人才支撑计划,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1111”的目标。即:重点打造10个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每年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培育 100名“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每年引进培育1000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每年新增1000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 |
01 |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集聚行动计划 |
加快引进“5150”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坚持以“高精尖”为导向,更大力度实施“泉城5150倍增计划”,坚持海内海外并举、人才项目共引、团队个体并重,每年力争引进一批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转型升级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着力集聚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围绕“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面向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性能半导体、智能电网、金融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深入实施“千”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建立我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年度发布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加快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力度,吸引更多博士后人员来济创新创业。积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着力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 | |
02 | 泉城高端外专行动计划 |
加快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实施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健全市级引进外国专家项目体系,重点实施以智能制造、多式联运物流、产业金融、互联网+和软件集成电路为重点的“四个中心”建设引智专项。 实施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创新培训工作模式,“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紧扣“四个中心”建设、PPP项目融资等重点课题,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外国专家讲座项目。 创新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开展“海外专家泉城行”活动,打造具有济南特色、全国知名的引才引智平台,全面推介展示济南发展优势和招才引智政策措施,重点开展海外专家人才项目对接活动,建立国际化、市场化的高端人才智力引进机制。加强与海外专家组织、国际知名猎头公司之间合作,开拓优质海外人才智力资源和渠道。 | |
03 | 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引领行动计划 |
完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平台建设。加强济南留学人员创业园和济南国际企业孵化园建设,加大对承载留学人员创业载体的扶持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新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国际企业孵化园3家,新增留学人员企业150家。 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济南留学人员创业园、济南国际企业孵化园对外交流,与世界著名大学、海外社团、留学人员协会等进行深入合作,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创新创业环境,为海外留学人才、海外企业家提供天使资金和创业服务。重点引进国外孵化器运营管理公司和创业孵化团队,按照市场规律运营管理创业园区和提供服务。 | |
04 | 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行动计划 |
充分发挥好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带动作用,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模,积极申请建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探索设立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打造国家、省、市三级博士后工作平台,形成梯次发展的新格局。 | |
05 | 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计划 |
积极推进“金蓝领”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标准。大力推进高技能创新联合体服务平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平台建设。加大技工院校建设力度,积极探索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建设1个高技能人才创新联合体和1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10个技能创新团队,引进和培养350名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至少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 | |
06 | 院士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
加快推进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结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平台规模,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院士专家基层服务工作站数量达到100家。制定出台《济南市院士专家基层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形成上下贯通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建立基层单位需求征集制度,引导各级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或项目合作。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人社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重点项目。 | |
07 | 大学生创业引领行动计划 |
健全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驻济高校和各类社会组织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强化大学生创业培训指导。加大大学生创业指导力度,不断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积极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论坛等活动。 |
第七章 健全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公平公正、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稳慎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继续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
实行阳光考录。完善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适当降低艰苦偏远地区进入门槛。完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拓宽特殊人才招录渠道。深化分级分类考试,加强考录科研工作,提高公务员考录科学化水平。
推进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完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促进基层公务员向上级机关有序流动。
加强公务员培训。完善公务员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参训率进一步提升。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活动,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制度。
改革和完善公务员考核激励制度。大力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推荐表彰工作,构建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长效机制。加强激励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加强公务员辞去公职及辞退工作管理。依法办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报批等工作。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研究试行事业单位职员制。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研究制定《济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指导各级事业单位科学制定竞聘方案,规范组织竞聘上岗,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科学设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研究起草特设岗位办法,充分发挥事业单位重点岗位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
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分类考试考核办法,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性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努力使招聘结果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
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深入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逐渐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事项,充分发挥考核奖惩政策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加强人事考试工作。加快推进考试题库建设,强化考官培训,提高人事考试科学性。进一步完善考试流程,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强化高科技作弊防范技术手段,全力确保考试安全。
第三节 推进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做好军转干部计划安置工作。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机制,完善考试考核的安置办法,促进军转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和军转干部合理配置。完成好裁减军队员额30万期间的军转安置任务,妥善做好军转干部的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待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就业推介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探索研究分类培训、基地培训等工作,积极整合驻济高校的优质培训资源,进一步提高自主择业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不断规范完善解困政策措施,深入持续推进关爱活动,让企业军转干部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第四篇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 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及宏观决策系统,为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加强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实现职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优化工资结构,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稳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加大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力度。配合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合理调控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机关津贴水平。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推动事业单位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规范改革性补贴发放,缩小不合理工资差距。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专栏7 工资收入分配项目
01 | 建立职业薪酬和企业人工成本定期发布制度 |
加快建立定期调查与发布制度,每年年初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年中发布分地区、分行业、分职业的职工薪酬高、中、低位数和平均数,以及分地区、分行业、分隶属关系、分规模的企业人工成本信息。逐步创造条件实现每半年或季度进行调查和信息发布。 | |
02 | 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按照部署,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效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
第九章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
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推进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备案,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推进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探索实行劳资恳谈会、集体协商观摩会等形式,推进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化。
指导企业落实劳动标准工作时间。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员定额。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体系,根据实际需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
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仲裁、监察“大协调”机制,完善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第二节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探索推进监察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健全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等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对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劳动用工诚信档案。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开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示范化单位评选活动。推进仲裁院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打造高效争议处理平台。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争议处理体制机制,加大终局裁决力度。深化与人民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推动裁审有效衔接。加强基层预防调解工作,推动争议处理工作向一线下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专栏8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01 |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项目 |
市、县(市)区普遍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推动中小微企业参展劳动用工规范指导手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 |
02 | 基层劳动关系协调、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项目 |
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人员培训体系。全市调解员、仲裁员队伍轮训一遍,调解仲裁队伍法律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普遍提升。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培训体系,加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任职资格和岗位培训。 | |
03 |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执法 |
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实施、统一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一体执法工作机制,将劳务派遣、就业、社保等执法检查事项综合到一体执法工作中,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内容全涵盖,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一体执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牵头、协调作用。 |
第五篇 加强能力建设和综合保障
第十章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坚持以标准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一体化为目标,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将人社部门的服务质量、服务效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一节 深化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高标准完成人社部和国标委部署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横向涵盖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人社业务,纵向涵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四个层级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标准的宣贯和持续改进工作,积极创建标准化服务品牌。全面落实形象外观、规范环境、服务行为、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六个规范”,持续向基层的延伸,不断提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因地制宜推进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示范平台。
第二节 加快信息化建设
坚持以实施“一网、一库、一卡、一平台”工程为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在政策制定、业务创新、经办服务、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动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实施“一网”工程。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涵盖全部人社业务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全面推动人社专网向基层服务网点延伸,建立功能完备的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业务网络体系。
实施“一库”工程。在升级完善全市人社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实现跨业务、跨层次、跨领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实施“一卡”工程。加大社会保障卡制发和管理力度,建成便民、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创新社保卡服务模式,缩短业务办理周期,到2020年持卡人数达到覆盖90%以上人口。
实施“一平台”工程。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大力实施“互联网+人社服务”,构建面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新版网站群建设进度,扩展“济南温暖人社”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完善门户网站手机版、手机APP应用建设,加强与12333的业务联动,全面推广自助服务终端应用、移动终端服务和基层信息服务,打造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12333、短信、自助终端“七位一体”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节 推进一体化建设
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智慧人社”新模式,启动社保“核心平台三版”建设,对全市社保业务的流程和模式进行标准化设计,推进统一人社数据库、社会保障“一卡通”、业务与档案一体化、数据中心升级与扩容、应用级容灾系统等相关建设工作,为“智慧人社”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按照入口统一、业务协同、柜员经办、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构建人社系统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一体化协调机制,逐步将公共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推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的业务实现一体化,丰富公共服务系统内容,形成人社大数据集成平台,实现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全业务领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以及与税务、工商、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机构间的联动机制,逐步实现政策制度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部门协同一体化,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 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作风效能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敢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体领学、讲堂带学、培训拓学、一线研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考核评比力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系统干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干事创业。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一步增强人社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专栏9 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 |
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管理等为重点,研究制定一批标准。 | |
02 | 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覆盖项目 |
以构建横到底、纵到边、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在提升现有3859个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建设水平基础上,逐步扩大建站(所)范围,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 |
03 | 互联网+牵手人社服务行动 |
打造集网站、微信、手机APP、12333、短信、自助终端“六位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业务办理到村、到户、到人。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落实“一制四化”(综合柜员制;网厅一体化、业务财务一体化、档案资料电子化、咨询查询多样化),扩展网办服务事项,提升业务办理网办率。实现“互联网+”社会保险业务智慧服务。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探索与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合作,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更加便捷高效。落实单位版、自助终端、手机端和“社会保险ATM”(自动柜员机)服务系统,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大数据模型,实现智能消息推送、智能任务调度、智能诚信评级、智能风险管控,提升社保经办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 |
04 | “金保工程”二期工程 |
完成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构建统一规范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系统向市级集中,实现跨业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 |
05 | 社会保障卡工程 |
大力发行社会保障卡,到2020年持卡人数达到覆盖90%以上人口,建立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 |
06 | 人社干部能力提升计划 |
以培养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为重点,建立健全以个人自学、集体领学、讲堂带学、培训拓学、一线研学为主的素质能力综合培训体系,确保“十三五”期间对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轮训一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敢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 |
第十一章 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制定实施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第二节 推进法治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环境。
第三节 加大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各级财政投入按时、足额落实到位;推动完善财政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办法、新途径,健全工作经费分担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办法、新途径,健全工作经费分担机制,创新财政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优先安排促进就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人才开发引进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第四节 搞好统计调查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采集应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
第五节 强化监测评估
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时效性、灵活性原则,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设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建立全面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认真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综合评估工作,建立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确立量化标准。加强评估分析,提高分析结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推进考评工作规范化,加强评估平台和评估信息化建设。
第六节 注重宣传引导
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新闻发布载体建设。加强舆情管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规划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整合基层宣传力量,畅通基层宣传渠道,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33人社政策咨询热线和人社在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