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场景式服务 >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备案
发布日期:2016-07-06 15:49
访问次数:
字号:[ ]

实施主体及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4、《关于转发〈山东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的通知》(济劳社字[2008]145号)。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初次备案:劳动合同报审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花名册二(书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及劳动合同文本; 
2、增员及续订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二(书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及劳动合同文本;
3、减员备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解除劳动合同表(书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4、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

工作程序:

受理范围: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业务流程:

1、用人单位提交劳动合同备案有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经审核后,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
承诺时限:同规定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可否网络办理:

  • 相关阅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