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16-0055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6-07-25 发布日期: 2016-07-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16〕99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5〕3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11号),加大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新标准执行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审批时间为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核发放、工作要求及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不作调整。已经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再享受。

各县(市)区要结合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进一步做好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工作,严格工作程序,精准审核发放,使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应享尽享创业扶持政策。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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