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784H/2014-0067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4-07-04 发布日期: 2014-07-0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就业培训联动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就业培训联动机制的通知
济就办字【2014】6号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高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外地来济南务工人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经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研究,决定以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为依托,在全市建立就业培训联动机制,打造“就业培训直通车”,帮助有培训愿望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尽快参加培训,实现就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在我市各级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咨询,有参加就业培训愿望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
二、服务内容
开展职业能力测试;解读就业培训政策;即时推荐合适培训机构。
三、培训机构加入“就业培训直通车”条件
(一)济南市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二)愿意承接我市各级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荐的参训人员,有能力一周内安排其参加培训。
(三)能够提供随到随学的培训专业。
(四)每周五能向市就业办培训处提供本机构下周开班的对外招生专业。
(五)能够指导符合政府补贴政策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给予一定的优惠并提供就业帮扶。
四、工作措施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向辖区内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汇总后,在济南劳动就业网就业培训专网上进行公布。
(二)纳入“就业培训直通车”的培训机构需每周五向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培训处提供本机构下周开班的对外招生专业。市就业办培训处汇总后,在济南劳动就业网就业培训专网上进行公布。
(三)我市各级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培训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劳动者需求,直接与培训机构联系人进行对接,落实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推荐劳动者前去参加培训,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就业培训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群众为根本,以实践为标准,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和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在就业培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服务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着全市就业培训的工作任务,对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培训机构要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品牌专业,建立机构发展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要及时沟通,加以调整,要保证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符合条件并有意加入“就业培训直通车”的培训机构于4月30日前将申请表报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5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上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66605259、67961216
联系人:魏登丰
邮箱:jnpeixun2008@126.com
附:
1、济南市“就业培训直通车”培训机构申请表
2、济南市“就业培训直通车”培训专业动态监测表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济南市“就业培训直通车”培训专业动态监测表
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培训机构名称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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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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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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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内可承接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荐人员参训的专业 |
专业 |
开班时间 |
开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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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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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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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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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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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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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可随到 随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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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接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荐人员,但班期不固定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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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就业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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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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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就业培训直通车”培训机构申请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