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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劳动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1-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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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劳动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加强“两网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三化”建设水平为基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深化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劳动监察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功能,努力形成维权合力。指导各县()区按照市政府劳动监察联席会议的模式,建立本级政府劳动监察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工作的牵头作用,认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切实形成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人社部《社会保险监察规定》,严格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通知》(济政发〔201020号),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专查。深化维权绿色通道活动,统一全市劳动监察立案标准,规范和完善劳动监察执法办案程序,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劳动监察案件按期处结率达到98%以上。二是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力度。完善企业劳动用工日常监管制度,以易发或曾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为重点,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恶意欠薪逃匿、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报送材料监督审查。加强对用人单位指导培训、舆论宣传和监督检查,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参加书面审查,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扩大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县(市)区对所辖用人单位审查率达到85%、市局达到90%以上。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五是全力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查处上级交办案件、重大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加强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相关责任,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落到实处。

三、完善网络功能,切实发挥“两网化”作用认真贯彻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两网化”的应用和运行,切实发挥“两网化”作用,从立案、调查、处理、审批到结案,所有环节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实现用人单位信息和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数据信息的实时录入,录入率达到100%。认真做好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一户一表、一路一册”的要求,每半年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采集一遍,采集率不低于95%,每年对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更新一次,真正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监察工作机制。

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劳动维权意识。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为契机,积极开展送法到用人单位活动,定期举办讲座、开展咨询,使用人单位、劳动者掌握必知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诚信守法的用人单位。发挥兼职劳动监察员和法律监督员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劳动监察“三化”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劳动监察工作的意见》,按照“机构标准化、队伍职业化、人员专业化”的要求,在县(市)区建立劳动监察大队基础上,积极推进监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结合县(市)区监察人员变化大、补充人员多的实际,加强监察队伍建设,以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通、廉洁高效、执法严明的劳动监察队伍, 2011年市人社局拟举办二期专职监察员培训班,力争全部培训一遍各县(市)区要对兼职监察员和劳动监察协管员进行培训,力争年内培训一边。加强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充实考核内容、调整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提高目标管理的科学性。

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劳动监察工作难题。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风险防范与执法责任研究,完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调研课题,结合执法实际深刻分析原因,提出具体办法,推动劳动监察执法责任制落实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适时进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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