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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之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四)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发布日期:2009-04-13浏览次数:字号:[ ]

37.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其他情况下,是否约定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38.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9.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约定几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0.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系?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后一段相互了解和双向选择的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1.能否仅约定试用期,暂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2.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下限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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